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学生奖励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就我校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辅导员、十佳班级辅导员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介绍
学生辅导员作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学校对工作得力、表现优秀的学生辅导员进行表彰。奖项设置为优秀学生辅导员、十佳班级辅导员。
二、评审工作要求
1.优秀学生辅导员从2017-2018学年学生工作辅导员和公寓辅导员中评选产生。
2.十佳班级辅导员及提名奖从2017-2018学年班级辅导员中产生,评选工作已于2018年6月完成。
3.各学院应严格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原则,按照优秀学生辅导员、十佳班级辅导员评审细则》(附件1)规定的评审条件与评审程序要求,结合本院具体评选方案,组织推荐、评审、公示工作。
4.学生工作辅导员参评者,请各学院按照《优秀学生辅导员名额分配表》(附件2)规定的推荐名额进行评选。学生填写《优秀学生辅导员申报表》(附件3),学院填写《优秀学生辅导员推荐名单》(附件4)。
5.公寓辅导员参评者,由学生处住宿辅导中心组织评选。
三、评审程序与日程安排
1.学院初审推荐和上报材料(截至10月21日)
10月12日—10月21日为学生工作辅导员申报、学院初评和推荐上报阶段。学生工作辅导员及学院完成相关材料填写,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10月21前将评奖材料:《优秀学生辅导员申报表》(附件3)、《优秀学生辅导员推荐名单》(附件4)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邮件至banjiti@ruc.edu.cn,纸质版交至北区食堂619。
2.学校评审(截至10月30日)
10月21日—10月30日学生处对候选的优秀学生辅导员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在全校范围公示并对有异议的问题进行调整。
3.公布结果、表彰奖励(11月)
评审结果由学生处报学生工作委员会或分管学校领导审定,确定获奖名单。
附件1 《优秀学生辅导员、十佳班级辅导员评审细则》
附件2 《优秀学生辅导员名额分配表》
附件3 《优秀学生辅导员申请表》
附件4 《优秀学生辅导员推荐名单》
(联系人:任宪伟 电话 62512596)
学生工作部(处)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