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标签

关于加强专职辅导员培训学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22    

各学院分党委、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教育部思政司于今年制定下发了《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对高校辅导员培养、准入、培训、考核做了详细的要求与规定,明确提出高校辅导员要经过系统的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为落实教育部工作要求,加强我校专职辅导员的学习培训工作,促进我校专职辅导员的能力水平提升和职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数要求

根据教育部思政司《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辅导员需根据学校的工作培训要求和自身工作需求,定期参加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基本培训期限为:工作年限为1-3年的初级专职辅导员,需参加不少于40标准学时(10天)的基础培训(含入职培训);工作年限为4-8年的中级专职辅导员,需参加不少于48标准学时(16学时/年,3年12天)的职业能力培训;工作年限为8年以上的高级专职辅导员,需参加不少于128标准学时(16学时/年,8年32天)的职业发展和专业学习培训。

二、培训情况统计

为全面掌握我校专职辅导员参加学习培训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制定完善我校辅导员队伍的培训发展规划,更好地满足专职辅导员的工作学习需求和职业发展需要,现就各专职辅导员近5年以来参加培训情况进行统计,并就专职辅导员的学习培训需求和工作兴趣优势进行了解,以便更好地统筹辅导员培训发展工作。请各专职辅导员(以领取北京市教工委专职津贴人员为限)认真填写《辅导员培训统计表》(附件2 ),于10月28号之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bzr@ruc.edu.cn

三、近期重点培训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工作要求,统筹提供更多的理论学习和职业能力培训的机会,学工部就近期教育部思政司、北京市教工委和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组织的重点培训项目进行了整合并统一下发通知(见《专职辅导员近期重点培训一览表》),请各专职辅导员根据自身培训学习情况和工作需求报名参加,于10月28号之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bzr@ruc.edu.cn。学生处将择优推荐。工作年限为1-3年的专职辅导员原则上应在三年内完成不少于40标准学时(10天)的基础培训,学工部会将参与学习培训情况作为评优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一:《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

附件二:《2014年辅导员培训信息统计表》

附件三:《近期培训项目一览表》

(联系人:任宪伟 电话:62512596)

学生工作部

2014年10 月 22日

友情链接: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网

Copyright © 2018-2022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人民武装部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  知行F楼6层

邮编:100872      联系电话:010-62513855     电子邮箱:xsc@ruc.edu.cn

  •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