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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五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15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21    

各学院: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自2000年起,在内地高校实施“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资助来自贫困家庭的优秀大学生完成学业。目前,第五期奖励计划已于2013年启动并顺利实施,根据《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五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管理办法(2013年-2016年)》有关规定,对已获得本期奖学金的学生(名单见附件1)开展2015年度跟踪评审工作。

一、第五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15年度评审工作

(一)评审原则

在评审工作中,如遇不符合规定者,学院应充分了解情况,根据实际做出妥善处置。对于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学生或少数民族学生,要充分考虑其学习基础较为薄弱的现实情况;对于学习成绩偶尔出现下滑的学生,如本人比较努力并有所进步,学院可提出申请,酌情放宽条件。如确需取消资格的,请同时提出增补学生的建议,新增补的学生候选人应在同年级学生中遴选。

(二)报送材料

1.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附件2),另附学生成绩单;

2.增补学生申请表(附件3),另附学生成绩单;

3.取消获奖资格学生汇总表(附件4);

4.实施情况统计表(附件5)。

二、第五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优秀学生标兵遴选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将在本期奖励计划受助学生中遴选出表现优异、事迹突出的优秀学生,授予“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请各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候选人推荐及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一)推荐候选人要求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创新意识,在科研、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2.勤奋努力,学习成绩优异;

3.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勤俭诚信,在学习、生活中能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各学院被推荐人选应在学院内公示3天以上。

(三)需报送的推荐材料

1.学院推荐文件;

2.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五期“优秀大学生资助计划”“优秀学生标兵”推荐表(附件6);

3.学生自我总结(字数不少于1500字,并附本人学习或生活照片一张);

4.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由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出具);

5.院系主管老师推荐信(要求写明推荐原因);

6.公示结果。

三、其它事项

(一)附件电子版可在学生处网站下载。

(二)以上材料一式一份,请于9月28日前报至我处(北区食堂615室),同时将材料电子版一并发至zizhuban@ruc.edu.cn

附件:

1.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五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名单;

2.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五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

3.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五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增补学生申请表;

4.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五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取消获奖资格学生情况统计表

5.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五期“优秀大学生资助计划” 实施情况统计表

6.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五期“优秀大学生资助计划”“优秀学生标兵”推荐表

学生处

2015年9月21日

(联系人:张作宾 联系电话:62515222)

友情链接: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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