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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并发放岗位补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30    

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有关部门:

根据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北京市教委《关于加强北京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教工[2008]101号)及我校2009年制定的《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辅导员工作,拟继续开展对各学院、有关部门专职辅导员的学期工作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专职辅导员岗位补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位专职辅导员认真总结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辅导员岗位工作情况并填写《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表》(附件一),请各学院党委、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依据《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考核指标》(附件二)及辅导员开展深度辅导工作情况,登陆“微人大”系统对本学院、部门专职辅导员进行考核打分(按照“微人大→服务→调查问卷→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专职辅导员考核打分表”的路径进入辅导员考核页面)。同时在《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表》(附件一)中填写学院评价意见及考核等次,加盖院党委章或部门章后报党委学工部汇总,由学校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工作小组最终审核评定。

二、请各学院及有关部门依据专职辅导员学期考核情况,初步评定本单位各专职辅导员的补贴发放金额,完整填写《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附件三)并加盖院党委章或部门章后报学工部审核。

经初步核定,贵单位辅导员岗位总数和岗位补贴总额为:

部门名称

岗位总数

补贴金额

备注

请各学院及有关部门于2016年10月25日(周二)前将《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表》(附件一)和《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附件三)纸质版报送至党委学工部学生事务科(北区食堂619室),电子版(文件命名为“学院/部门+表格名称”)发送至fdy@ruc.edu.cn。

三、为完善更新我校专职辅导员信息库,请本学期新上岗的专职辅导员(含两年制骨干计划成员)填写《中国人民大学专职辅导员信息登记表》(附件四),请学院及有关部门填写《中国人民大学专职辅导员信息汇总表》(附件五),并由学院及有关部门汇总后将电子版发送至fdy@ruc.edu.cn(文件命名为“学院/部门+姓名+信息登记表”)。

本通知及附件可从学工部网站(http://xsc.ruc.edu.cn)和微人大(http://v.ruc.edu.cn/group/detail/83638)通知公告栏下载。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9月29日

(联系人:孙琳 电话:6251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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