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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泰民安,你我共守

发布日期:2020-04-15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2020年4月15日是第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活动的主题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

2020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重点工作在于: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国家安全法制教育;加大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等法制宣传力度;综合经典案例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坚持网上网下综合,不断提高国家安全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01 什么是国家安全?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第14条规定:每年的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包括以下15个方面:

图片来源:微博@新华视点

观看视频,了解国家安全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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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

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组织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协助。

03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以下五个方面:①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②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的;③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④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⑤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常见的行为包括:

图片来源:微博@法制日报

04 作为大学生,我们应该这样做:

图片来源:国安宣工作室,转自微博@开封日报

举报电话:12339

2016年1月起,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统一举报电话12339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开通,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可以举报。

“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有利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有利于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有利于增强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的效果。国家安全法确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最重要的实践意义是动员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工作中来。

国泰民安,需要你我一同守护,

岁月静好,需要你我共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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