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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法律志愿者服务团荣获践行荣辱观“校园大使”称号

发布日期:2008-05-01    

4月25日晚,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北京市委教育工委主办的“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寻找身边的榜样”主题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举行。我校学生法律志愿者服务团作为“以遵纪守法为荣”的先进典型,被授予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校园大使”称号。同时被授予这一称号的还有清华大学国防班、北京师范大学“农民之子”协会、北京工业大学科技协会“放飞技术网”、中国农业大学自助强人大学生汪树栋、北京大学“爱心社”、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生王贵宝、北京科技大学绿盾环保协会等七个团体和个人。

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市委常委、教育工委书记朱善璐等领导出席了此次活动并讲话。李卫红同志强调,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的重点放在形成长效机制上,把学习教育活动融入到日常学习生活工作中。朱善璐同志指出,举办此次主题教育活动,旨在通过大学生自己提名、推荐,树立自己信服的榜样,发挥自我教育的作用,希望籍此把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我校200余名同学参加了启动仪式,会后他们普遍表示“校园大使”为大学生树立了榜样,人大同学要积极向他们学习,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争做“国民表率,社会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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