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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先进班集体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13    

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学生奖励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就我校2017-2018学年先进班集体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介绍

为加强班级建设,推进班级交流,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学校对先进班集体进行表彰。奖项设置为北京市市级先进班集体、中国人民大学先进班集体。

二、评审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严格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原则,按照《先进班集体评审细则》(附件1)规定的评审条件与评审程序要求,结合本院具体评选方案,组织推荐、评审、公示工作。

2.请各学院按照《中国人民大学校级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附件3)规定的推荐名额确定进行评选。参评班级需填写《中国人民大学班级建设综合自评表》(附件2)及2000字左右的申报报告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学院汇总填写《2017-2018学年学院推荐校级先进班集体汇总表》(附件4)。

三、评审程序与日程安排

1.班级自评、学院初审推荐和上报材料(截至10月26日)

10月12日—10月26日完成相关材料填写,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10月26日17:00前将各个班级的评奖材料:《2017-2018学年学院推荐校级先进班集体汇总表》(附件4)、《中国人民大学校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5)、按照“五好”标准撰写的2000字左右的班级特色事迹材料一份、班级成员名单一份、班级成员获奖证明复印件等统一报学生处,除了获奖证明复印件无须提交电子版外,其他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推荐参评北京市市级优秀班集体的班级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交6分钟以内展示资料(PPT、视频等演示材料)。电子版资料请发至邮箱banjiti@ruc.edu.cn。纸质版资料送至北区食堂619办公室。(联系人:任宪伟 电话:62512596)

学院填写《学院推荐市级先进班集体述评交流会学生评委信息一览表》(附件7)并发送到上述邮箱。

2.学校评审(截至11月5日)

10月26日—11月5日学生处对候选的市级、校级先进班集体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在全校范围公示并对有异议的问题进行调整。推荐参评的先进班集体一经发现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不接受替补。

3.举办北京市市级先进班集体述评交流会(时间待定)

待时间、地点确定后,学生处组织开展北京市市级先进班集体述评交流会。

参加述评会的每个候选班级可安排2至3名同学参与展示讲解,展示时间不超过6分钟,超时将按照2分/分钟的标准扣分。

述评交流会的评委分为专家评委和学生评委,专家评委由学生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学生评委由每个学院推荐2名学生干部担任。专家评委与学生评委评分的权重各为50%。

学生处将直接通知候选班级同学代表和学生评委准时参会。

4.公布结果、表彰奖励(11月)

评审结果由学生处报学生工作委员会或分管学校领导审定,确定获奖名单。

11月上旬,学生处核对相关信息,完成校级先进班集体证书制作和奖金发放等工作。

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先进班集体评审细则》

附件2:《中国人民大学班级建设综合自评表》

附件3: 《中国人民大学校级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附件4:《2017-2018学年学院推荐校级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附件5:《中国人民大学校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附件6:《校级先进班集体班级成员一览表》

附件7:《学院推荐市级先进班集体述评交流会评委信息一览表》

(联系人:任宪伟 电话:62512596)

学生工作部(处)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友情链接: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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