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促进各高校间辅导员的工作学习与交流。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三期辅导员国内高校交流活动的通知》(见附件1),现予以转发。
请有意愿申请此次交流活动的专职辅导员向所在学院分党委申请,经学院分党委同意后,于2015年12月2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第十三期辅导员国内高校交流申报表》(附件2)统一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处)619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资料发送至 fdy@ruc.edu.cn,学校将择优推荐。
本通知及附件可从微人大http://v.ruc.edu.cn/group/detail/83638通知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