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北京市教委《关于加强北京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教工[2008]101号)及我校2009年制定的《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辅导员工作,拟继续开展对各学院、有关部门专职辅导员的学期工作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专职辅导员岗位补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位专职辅导员认真总结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辅导员岗位工作情况并填写《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表》(附件一),请各学院党委、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依据《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考核指标》(附件二)及辅导员开展深度辅导工作情况,登陆“微人大”系统对本学院、部门专职辅导员进行考核打分(按照“微人大→服务→调查问卷→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专职辅导员考核打分表”的路径进入辅导员考核页面)。同时在《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表》(附件一)中填写学院评价意见及考核等次,加盖院党委章或部门章后报党委学工部汇总,由学校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工作小组最终审核评定。
二、请各学院及有关部门依据专职辅导员学期考核情况,初步评定本单位各专职辅导员的补贴发放金额,完整填写《中国人民大学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附件三)并加盖院党委章或部门章后报学工部审核。
三、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全面开展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请专职辅导员自行登陆高校辅导员网站(www.gxfdy.edu.cn),于6月9日前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工作,登录账号为辅导员个人身份证号码,初始登录密码为123456,登录后请尽快修改个人账户密码(具体操作详见附件四)。其中,骨干计划一期成员无需填报,骨干计划三期担任专职辅导员的同志请按要求填写。
请各学院及有关部门于2017年6月9日(周五)前将《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表》(附件一)、《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附件三)纸质版报送至党委学工部学生事务科(北区食堂619室),电子版(文件命名为“学院/部门+表格名称”)发送至fdy@ruc.edu.cn。
本通知及附件可从学工部网站(http://xsc.ruc.edu.cn)和微人大(http://v.ruc.edu.cn/group/detail/83638)通知公告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