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及学生工作部门: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师生参与高校治理共同体建设,更好帮助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和《中国人民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现开展2026-2027学年学生兼职辅导员的选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说明
(一)主要职责
本次选配的学生兼职辅导员包含学生年级辅导员和学生骨干辅导员两类,具体岗位职责详见《中国人民大学兼职辅导员工作职责清单》。
(二)聘任标准
学生兼职辅导员应是政治坚定、品学兼优、热心奉献、恪尽职守的高年级学生(研究生或高年级本科生),一般应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其中,年级辅导员应具有党班团等学生工作经验;骨干辅导员应在党班团等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热爱学生工作事业,工作经验丰富,工作态度积极,时间精力充足,具备良好的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素质,能够高质量独立完成相关工作。学生兼职辅导员原则上应当在所就读校区开展学生工作。
(三)岗位设置
学院(书院)所申请岗位数与学生总数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1:200,学生工作部门所申请岗位数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确定。各学院(书院)可根据需要灵活安排岗位类型,每个岗位可由1名骨干辅导员或2名年级辅导员担任。学生工作部门的岗位由骨干辅导员担任。
二、培养考核
为确保兼职辅导员队伍的稳定性、工作的连续性和岗位的锻炼性,学生兼职辅导员原则上聘期为一学年,且不得中途退出或中途更换人选。同一名学生不可同时被聘用为学生助管或其他类型学生兼职辅导员,但与学生助教、助研岗位可兼任。
为确保学生兼职辅导员履职能力和育人实效,各单位应为学生兼职辅导员安排指导教师,并根据设岗情况为学生兼职辅导员开展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帮助学生提升其思想政治素养和实际工作能力。
学校定期组织学生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并按照标准发放相关津贴(年级辅导员按照1200元/月的标准发放学生兼职辅导员工作津贴;骨干辅导员按照2400元/月的标准发放学生兼职辅导员工作津贴)。鼓励各学院(书院)配套设立学生兼职辅导员工作津贴。
学校设置“优秀学生兼职辅导员”奖项,对表现优秀的学生兼职辅导员予以奖励,获奖学生同时授予“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三、选聘程序
(一)请各学院(书院)及学生工作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填写《2026-2027学年学生兼职辅导员岗位申请表》(见附件),并于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前,将附件材料电子版以“单位+学生兼职辅导员岗位申请表”为邮件名发送至邮箱fdy@ruc.edu.cn,纸质版加盖公章并签字后,提交至北区食堂614办公室。
(二)各单位岗位申请经党思委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党思委秘书处向申请设岗单位反馈审批结果。
(三)请各学院(书院)及学生工作部门于2026年8月17日(星期一)前,在“学生兼职辅导员管理系统”上传学生相关信息。“学生兼职辅导员管理系统”的具体操作方式另行通知。
党思委秘书处
2026年6月15日
联系人:王曈曈、赵泽豪;电话:62515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