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同学:
学生荣誉奖励是人才培养的风向标。“吴玉章奖学金”作为人大学子的最高荣誉、“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作为学生重要荣誉奖励,是学生奖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学校有关学生荣誉奖励的最新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五育并举”育人导向,现将2023年度评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奖项介绍
“吴玉章奖学金”是我校学生最高荣誉,颁发给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最能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毕业年级学生。奖励人数每年不多于10人,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
“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是学生荣誉奖励的重要项目,颁发给在当前学历层次就读期间表现突出、就业方向体现人才培养导向的毕业年级学生。分为北京市级、校级、院级三个等级,奖励人数分别为全校奖励对象基数的5%、10%、15%。
二、关于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品德优秀,学术诚信,知行合一。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刻苦学习,成绩优异,锐意创新,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5.具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6.应为具有我校学籍的2023届毕业年级学生。根据北京市文件,延期毕业学生原则上不在参评范围内。经争取,因公派出国、挂职锻炼、参军入伍、西部支教等原因延期的学生可以参评。
三、关于评审程序
(一)初评推荐
1.吴玉章奖学金初评由校内各单位推荐。各学院及学生工作部门可最多推荐3人参评,校内其他单位可最多推荐1人参评。
鼓励各初评单位采取材料评审与答辩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充分发挥奖励育人功能。
鼓励推荐取得突出成果、做出突出贡献、体现“先锋闯将”精神的学生。
初评推荐需提交材料为:学生申请表(附件1)及支撑材料;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推荐汇总表(含推荐顺序)(附件2);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示文件。
以上推荐需于4月3日前完成公示程序。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生处61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izhuban@ruc.edu.cn邮箱(邮件请以“吴玉章奖学金推荐+初评单位名称”命名,每位同学的材料为一个压缩包)。
2.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由各学院及学生工作相关部门推荐。
学校学生工作相关部门需于4月24日前完成评审、公示,将推荐材料和公示文件(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学生处615办公室;各学院需于5月8日前完成评审、公示和推荐并报送推荐材料和公示文件。学生名单需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xs.ruc.edu.cn)中上传准确信息。院级优秀毕业生纸质版材料无需报送。
(二)学校评选
吴玉章奖学金获得者经学校资格审核、公开答辩、全校公示和学校审定产生,并进行表彰。答辩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校级优秀毕业生获奖人选经资格审核、全校公示和学校审定后确定,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拟授奖人选还须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定。
四、重要提示
1.鼓励各初评单位在上述要求基础上,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导向,对照人才培养核心要求,结合学历层次、学科、培养类型特点、党和国家就业导向,细化本单位具体评审方案。
2.请各初评单位严格评审与推荐程序、做好审核把关。两项奖励推荐人选须经学院奖励评审工作委员会或部门部(处)务会审议,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应注重保护学生隐私,不得公布学生身份证号、手机号等敏感信息。初评单位应及时、认真回应和调查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
3.如获评同学出现无法按时毕业的情况,或在离校前发生违反法律法规校纪等行为,不再符合奖项参评条件的,将根据程序取消其相关资格,奖励名额不再递补。
4.学生荣誉奖励评审过程全程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有任何异议、意见和建议请以实名方式通过以下渠道联系。
电话联系:62514807、62515668
短信联系:18813071300
邮件联系:zizhuban@ruc.edu.cn
学生处
2023年3月17日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2514807)
说明1:关于吴玉章奖学金的评选说明
对于未获得过吴玉章奖学金的参评学生,自入校以来的表现均纳入评选范围;对于已经获得过吴玉章奖学金的参评学生,只考察上次获得吴玉章奖学金之后的表现。
说明2:关于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评选说明
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主要考察参评学生在当前学历层次就读期间的表现。除满足基本条件外,根据北京市关于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评选的政策文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在当前学历层次就读期间无不合格课程记录。参评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当前学历层次就读期间需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荣誉(不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础学科奖学金、国学基础奖学金等普惠型或发展支持型奖励项目);
(2)按照北京市政策,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定向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学生除外)不在此次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范围内。
附件1:吴玉章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吴玉章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
附件3:中国人民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4: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