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18级本科同学:
2018级本科生读史读经典项目“通史、断代史阅读”已经完成,“专门史阅读”即将开始。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通史、断代史阅读”成绩核定
(一)论文成绩和实践活动成绩核定
学院督促各班“通史、断代史阅读”阶段研读导师(班主任)核定两篇论文成绩和读史实践活动成绩(含参与分和奖励分,下同)。每篇论文的班级优秀率(90分及以上人数比例)不超过20%。
学校将对各班读史论文和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有抄袭、剽窃、造假等违反学术规范或不诚信的行为,读史读经典课程成绩记为零分,须于2020年重修;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违纪人给予纪律处分;班级论文违规情况或开展实践活动问题较多的,还将追究研读导师等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成绩单确认和提交
各班向学院提交“通史、断代史阅读”成绩单,纸质版成绩单须研读导师签字确认。12月13日(星期五)前,学院汇总和审定各班成绩单并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本阶段成绩核定工作完成后,不再受理2018级学生的“通史、断代史阅读”成绩补登、变更等事宜。
二、“专门史阅读”工作安排
(一)工作阶段
1.精读书目阅读(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
学生阅读精读著作,自选2部,以规范的学术论文格式撰写2篇读史论文,每篇不少于2000字,下学期开学前提交研读导师和读史辅导员。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研读导师和读史辅导员共同评定分数;每篇25分,共50分。
2.泛读书目阅读(2020年2月至4月)
学生阅读泛读著作,自选2部撰写2篇泛读读书报告,每篇不少于1000字,4月15日前提交研读导师和读史辅导员。4月20日前,研读导师和读史辅导员共同评定分数;每篇10分,共20分。
3.读史实践活动开展(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
4月15日前,各班开展3次读史实践活动,每次活动计10分,共30分。其中读书分享会、答疑会等围绕精读和泛读书目阅读开展的活动不少于2次。研读导师和读史辅导员对活动组织开展给予有效指导,学习委员等班委会成员协助开展活动组织工作。
(二)工作说明
1.“专门史阅读”阶段,研读导师(即班主任)和读史辅导员(即班级辅导员)共同负责读史论文和读书报告成绩的评定和读史实践活动的组织。本阶段不再设置“读史小班主任”岗位。
2.“专门史阅读”阶段的论文、报告提交与评阅工作不再使用课程中心,各班级可根据实际情况完成,相关资料应及时上交至学院备查。每篇读史论文的班级优秀率(22.5分及以上人数比例)不超过20%。
3.2020年4月20日前,各班向学院提交“专门史阅读”阶段成绩单、电子版读史论文与读书报告。纸质版成绩单须研读导师和读史辅导员共同签字确认,学院汇总和审定各班成绩后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如发现有抄袭、剽窃、造假等违反学术规范或不诚信的行为,学生读史读经典课程成绩记为零分,须于下一学年重修;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违纪人给予纪律处分。班级论文违规情况或开展实践活动问题较多的,还将追究研读导师和读史辅导员的责任。
本阶段成绩核定工作完成后,不再受理2018级学生的“专门史阅读”成绩补登、变更等事宜。
三、总成绩评定
总成绩由“通史、断代史阅读”与“专门史阅读”两个阶段的成绩共同组成(两阶段各占50%),满分为100分。2020年5月,学校将评定2018级学生读史读经典课程总成绩,并登记在教务系统中。
对于因休学、出国(境)交流等原因,截至2020年4月未完成读史读经典课程任务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跟随2019级学生完成相应阶段的读史任务后,评定和录入分数。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