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
良好的心理状态是保证大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必要条件。青年学生面临适应、学业、科研、就业、人际等各种压力,做好心理健康工作尤为重要。党委学生工作部拟于近期举办“爱自己、爱他人”心灵成长训练营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2018级、2019级班级辅导员
(二)2019级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班级心理委员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参加人员 |
11月27日(星期三) |
11:00-14:00 |
知行社区 |
自愿参加 |
11月30日(星期六) |
17:15-20:30 |
国学馆226 |
班级辅导员 |
12月7日(星期六) |
08:45-12:00 14:00-17:00 |
学生活动中心 求实讲堂(报告厅) |
心理委员 |
12月8日(星期日) |
08:00-12:00 13:00-16:00 |
学生活动中心 红星剧场(东厅) |
心理委员 |
(二)培训内容
学校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介绍、科研压力的调适与疏导、心理危机识别与应对、朋辈沟通技巧、班级团体心理活动开展方法、心理戏剧表演普及等。
三、工作要求
(一)本学年,学校将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心理专题培训,并将分两个学期开展研究生班级心理委员培训和本科生班级心理委员培训。请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学校安排制订学院心理健康工作规划,加强对班级心理健康工作的指导。
(二)班级辅导员、心理委员均须按要求参加培训,原则上不得请假。班级辅导员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11月30日培训的,可于12月7日补训半天。班级辅导员同时担任心理委员的,参加11月30日和12月8日培训,12月7日培训自愿参加。研究生班级心理委员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培训的,应安排班长或其他班委参加。对于无故未参加培训的辅导员和心理委员(相关班委),本年度考核不得为优秀,相关奖励参评资格受限。
(三)班级辅导员和心理委员结合本次培训所学,组织所带本科班或所在研究生班于12月底前开展1次心理健康主题活动。具体要求将在培训时讲解。各学院应及时了解班级开展心理活动的情况,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
(四)请学院将本通知内容及时告知班级辅导员和心理委员,并汇总参加培训人员信息(模板见附件2),于11月29日(星期五)12时前发至rucmh@ruc.edu.cn。
附件:2019年心灵成长训练营参加人员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9年11月25日
(联系人:徐紫薇、黄彦菲,联系电话:62511397、62513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