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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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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5-01    

各学院:

为了加强和改进毕业生教育工作,根据学校例行工作安排,结合本学期学生工作重点,现就进一步做好毕业生毕业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毕业生的毕业教育工作

毕业教育是大学教育的重要环节,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进一步提高毕业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缜密计划,精心安排,注重实效,有的放矢,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团学干部、辅导员和班主任要自始至终指导和参加毕业教育活动,及时有效地研究和解决毕业生离校前出现的各种问题,使每位毕业生都能切实感受到学校的关心。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的毕业教育工作,根据“学校引导、学院主导、内外结合、小型多样”的指导原则,按照学校的整体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毕业教育活动,使今年的毕业教育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二、针对学生思想实际,认真做好毕业生理想信念教育工作

理想信念教育是贯穿学校教育始终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要通过专题报告会、主题班会、座谈交流会等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帮助毕业生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大众化高等教育相适应的正确的价值观、成才观,坚定服务祖国、奉献人民的意识和责任感;要引导广大毕业生正确处理个人与国家、集体的关系,把自己的理想追求同祖国的前途命运紧密结合起来,在建设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实践中实现自己的价值。

三、总结以往工作经验,认真做好毕业生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教育是毕业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学院要本着对广大学生生命和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毕业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防火防盗等安全知识教育,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团学干部、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要特别关注特殊毕业生群体(如就业中受到挫折、经济上存在困难、恋爱上遭受挫败、心理上存在障碍的学生),加强干预措施,增强毕业生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三、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工作

目前,2006届毕业生正处于毕业的最后阶段,部分学生思想压力大,情绪易波动,各学院要讲究工作方式方法,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教育他们严格遵守校规、校纪,爱护母校的一草一木,在广大毕业生中大力倡导文明离校之风;引导他们采取有意义的形式开展毕业纪念活动,反对大吃大喝,杜绝酗酒赌博;督促他们遵守校规校纪,引导他们继续保持文明人大人的良好形象,为学弟学妹树立学习的榜样,为母校留下美好的回忆,也为自己的大学生活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四、突出情感教育优势,认真做好毕业生爱校荣校教育工作

学生的成长与成功离不开母校的教育和培养,对学生进行爱校、荣校教育意义重大。各学院要在具体工作中加强与毕业生的情感沟通,组织他们通过“我为母校进一言”、“为母校做一件有意义的事”等具体行动表达对母校的感激之情。并以此为契机,在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在广大毕业生中开展“今日我以学校为荣,明日学校以我为荣”主题活动,对毕业生进行爱国爱校、奉献荣校教育,激励他们发奋图强、踏实工作,用自己的辛勤和汗水为母校增光添彩。

五、提高育人责任意识,认真做好毕业生诚信教育工作

良好的个人信用品质是大家认可、协作的长期依托。诚信决定了每个人在社会中扮演的角色,是广大毕业生完成学业、走向社会、立业成才的重要筹码。中国有句古话:“言必信,行必果,言而无信,行之不远”。守信,对每一个人决非小事,而是个人品行、职业道德、思想情操的具体表现。一个人的知识和技能是随着职业生涯不断发展的,而诚信品质的修炼是每个人一生的课题。因此,各学院在毕业教育工作过中,要提高育人责任意识,通过各种方式加强毕业生诚信教育,使他们认识到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一种道德经济,一种信用经济,只有诚信,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长远利益,使自己成为具有良好诚信意识的公民。

六、明确工作分工和责任,认真做好毕业教育工作队伍建设

各学院要立即组建和完善由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团学干部、辅导员和班主任组成的毕业生毕业教育工作队伍,明确工作分工和责任。工作队伍中的各成员要立刻积极行动起来,一方面积极组织毕业生参与到学校统一组织的毕业生教育活动中来,同时结合本学院的具体情况,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毕业生教育活动。

请各学院于四月二十五日之前确定并报送本单位毕业教育负责人、联系人名单,四月二十七日报送本单位毕业教育工作安排(包括文字材料和电子文本,文字材料需加盖分党委、党总支公章)。

材料报送地点:知行F楼(北区食堂)510室

联系电话:62515533 传真:62515500 E-mailxsc@ruc.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NextPage]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八日

毕业教育负责人、联系人回执单

学 院: (盖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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