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三期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的实施办法,我校对享受该项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年度评审。现将2008年度评审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立志振兴中华,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在校本科生,能够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身体健康、生活俭朴,毕业后愿为祖国建设服务。请各院系根据以上条件对获奖学生进行年度综合评审。评审中如发现不符合奖学金评审条件者应取消其资格,并提出增补学生的建议,增补名额应优先给予来自四川地震灾区的学生。
二、按照资助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规定,新增补的享受奖学金学生人选应在同年级学生中筛选,同时将评审过程、新增学生和被取消学生情况给予书面说明。
1、第三期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2008年度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
2、第三期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请附成绩单并加盖教务公章);
3、第三期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新增获奖学生申请表及书面情况说明(请附成绩单并加盖教务公章);
4、第三期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取消获奖资格学生情况一览总表及书面情况说明;
附件表格可在学生处网站下载。以上材料均须提供一式两份。
请各院系认真进行评审。上述材料请于2008年9月20日前报送学生处奖励与资助科(北区食堂513室),同时将相关材料发至电子邮箱。
1、第三期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2008年度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
2、第三期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
3、第三期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新增获奖学生申请表
4、第三期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取消获奖资格学生情况一览表
5、第三期曾宪梓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获奖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