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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勤工助学岗位设立通知

发布日期:2009-02-16    

各单位: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将于近期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介绍:根据工作的性质和实际情况,我校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临时岗位。

1、固定岗位:指长期性的,一般持续一个学期的长期性岗位,申请校内固定岗位的单位必须是人事编制缺编单位,且岗位聘用勤工助学人员不得超过单位在编人员的30%;申请校内固定岗位勤工助学的同学主要从事单位日常辅助性工作,不得独立承担单位主体性工作;

2、临时岗位:是为临时性、突击性的工作任务设置的,不具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二、申请程序:

1、校内单位需设置长期固定或者临时勤工助学岗位,由设岗的处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中国人民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立申请表》(下载),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临时岗设置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不限时段,可随时申请;

2、请于2月21日前将填写好的《中国人民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立申请表》送交学生处513办公室;

3、学生处对提交的单位申请表进行审核,如符合校内勤工助学设岗条件,学生处将以书面回执方式正式通知申请单位设岗,并要求设岗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三、相关要求:

1、各设岗单位要求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考核工作,并于每月月底根据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出勤情况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勤工助学考勤表》报送学生处;

2、勤工助学同学限中国人民大学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以学生处家庭经济困难同学数据库为准),为避免影响学生学业,同时完成勤工任务,固定岗位每周工作时间应在8~12小时范围内。

四、招聘对象:各机关单位、各学院、各科研单位。

联系人:储著斌,联系电话:62513855

学生处

2009年2月15日

[点击浏览该文件:中国人民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立申请表.doc]

[点击浏览该文件:中国人民大学勤工助学考勤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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