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更好地调动和激励高校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教育部决定宣传表彰一批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辅导员。按照《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2008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09】5号)要求,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选范围
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热爱辅导员工作,尊重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三)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四)2008年度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特别是在2008年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三、评选名额
每个高校推选1名候选人参评,最后评选出“2008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2008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20名。
四、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各学院组织本院专职辅导员报名,每个学院推荐1名符合评选条件的辅导员候选人,于2009年2月17日上午下班前将填写打印好、学生代表签名的《2008年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一式五份,表格电子版可在学生处网站xsc.ruc.edu.cn下载中心下载)及相关影音、影像材料等送学生事务管理科(北区食堂五层502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xueshengshiwu@ruc.edu.cn邮箱。
2.学校筛选:学生工作部(处)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人员进行评审,于2月20日前确定我校候选人并上报。
五、有关说明
1.请各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最佳人选参加“2008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2.鼓励提交影音、影像资料,以增加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
附件:
[点击浏览该文件:2008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doc]
学生工作部(处)
2009年2月12日
联系人:李军, 联系电话:512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