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及北京市政府、北京卫戍区相继下达了2009年冬季征兵命令,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即将全面展开。我校广大同学心系国家安危、满怀报国之志,有着强烈的爱国热情和献身国防的远大志向。希望有志于献身国防事业的适龄同学,积极响应祖国号召,踊跃报名应征入伍,成为伟大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光荣一员!
当前,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国家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综合国力增强,国防日益巩固,全国人民正向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阔步前进。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多变,天下并不太平,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因素相互交织;周边安全形势的不确定因素、国家利益涉及领域的不断冲突、国内安全的不和谐因素以及各种分裂势力的顽固立场等,时刻警示着每一位中国公民。因此,作为新时代的有志青年更要深刻领悟“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的道理,牢固树立“忘战必危”的忧患意识,增强报效祖国的紧迫感与责任感。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和领导的国家武装力量,是忠实履行党和国家神圣使命的武装集团,是保卫国家安全和领土完整、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钢铁长城。在八十多年的光辉历程中,人民军队从无到有,由弱到强,为了民族的解放独立、国家的繁荣昌盛、人民的幸福生活,做出了巨大贡献,建立了不朽功勋。刚刚举行的国庆60周年大阅兵,全面展示了人民军队现代化建设成就,大大激发了全国青年的报国热情。正是因为有强大的人民军队作后盾,中华民族才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当前,人民军队正在为打赢信息化战争、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而不懈努力,未来的国防将更加强大,钢铁长城将更加坚不可摧。
自古军营出俊才。综观古今中外,无数名人志士大都穿过军装。他们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披肝沥胆,马革裹尸的气魄,撼山动地、气壮山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更是一所培养英才的大学校,几十年来培养造就了一批又一批优秀人才。军营是一座大熔炉,将铸造你钢铁般的意志;军营是一座大学校,将会把你的人生坐标重新校正;军营又是一个大舞台,将为你施展才华拓展空间。在这里,你将会找到“为人民服务”的最早出处,会循着董存瑞、雷锋、丁晓兵、方永刚等一个个辉煌灿烂的名字找到绿色军营闪光的轨迹,并走入真正的士兵行列,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与人民军队有着不解之缘的高等学府。自诞生于抗日烽火中的陕北公学起,就有无数前辈校友携笔从戎,在纷飞的战火中铸就辉煌的人生。建校七十多年来,我校许多毕业生积极响应祖国号召,舍弃优越,从军报国,无论是边防哨卡、万里海疆,还是野战军营、橄榄阵地,处处都有闪光的足迹,涌现出许多为人称颂的英模人物和杰出代表,他们在实现自己光荣与梦想的同时,也为人民大学赢得了荣誉。特别是2004年,我校成为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的试点院校,同时出台了《中国人民大学在校本科学生应征入伍优抚待遇暂行规定》,当年即有多名同学光荣入伍。此后每年我校都有一批同学光荣入伍,入伍人数在北京高校名列前茅。
今天,面对祖国的召唤,希望适龄的在校同学,以国家安全和民族振兴为己任,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时候,主动接受祖国挑选,履行从军报国的光荣义务。军旗猎猎响,号角催征忙。同学们,人民军队需要新鲜的血液,部队信息化建设更加呼唤有用人才,是雄鹰就该去蓝天翱翔,是蛟龙就该去沧海搏击。军营的大门已经敞开,同学们,你们准备好了吗?请立即行动起来,展示人大学子的良好风貌,光荣地加入到人民军队的绿色方阵里来吧!让我们牢记党和人民的嘱托,肩负起保卫祖国的重任,用青春和热血书写辉煌的军旅人生,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1、对高等学校自愿应征入伍的学生,可保留学籍至其退出现役后一年内;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2、应征入伍学生退出现役后一般应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如确有必要转换专业的,由学校研究确定。
3、对退役后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的学生,所在学校承认其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对已修课程或修完总学时数五分之四课程,因入伍而未参加课程考试的,学校可参考其平时学习情况确定其该课程的成绩,并给予相应的学分。
4、应征入伍学生退出现役复学时,原所学专业因调整等原因停办的,经学校批准可在相近专业复学,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予以承认。经学校批准转换专业的,原所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根据专业情况予以认定。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
5、应征入伍学生入伍后,已交的当学年学费由学校全额返还。
6、应征入伍学生退出现役后,回原学校复学,适当减免原学制内的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
7、应征入伍学生服现役期间内因公伤残的,有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者,复学后免交学费,并由学校酌情给予生活困难补助。
8、应征入伍学生退役复学后,原本科学生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原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可免试转入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市教委负责协调安排。
9、应征入伍学生入伍后,部队在选取士官、直接提升军官,以及复学毕业后接收补充军队干部队伍等方面给予优待。
10、应征入伍学生入伍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等五部文件规定,其入伍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义务兵家属优待规定给予优待(北京市确定优抚金为1万元/年)。另外,对北京市高校入伍的在校大学生义务兵,在其正常退伍时,由其入伍时就读学校所在区县给予一次性助学经费,每人1万元(两年服役期满合计3万元)。
11、服役期满退出现役时不愿复学而希望就业的,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五部文件规定,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安置工作。参战或者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残废等级,发给革命伤残军人证,退出现役后,丧失自理能力不能复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12、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
13、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14、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中途退役的,由学校安排复学。
(2004-2005学年校政字11号,12月14日第4次校长办公会通过)
第一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参联字1号)精神,为切实保证我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顺利开展,本着有利于部队建设、有利于入伍学生安心服役的原则,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入伍后,当年已交的学、宿费由学校全额返还。
第三条 学生入伍前如已学完大部分课时的所修课程,可采取变通方式进行考核,并给予成绩和学分。
第四条 学生入伍前所在学院(系)党团组织要与入伍学生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通报学校情况并邮寄有关学习资料等。
第五条 学生退役复学后,如提出调整专业申请,并基本符合条件的,学校将根据学生在部队服役情况,优先审批。
第六条 应征入伍学生在部队表现突出,报考我校研究生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退役复学后成绩优良的,毕业时可获得保送研究生资格。
第七条 学校设立校级专项奖学金奖励退役复学的学生,本科在校期间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3000元;生活困难的退役学生可优先申请困难补助和助学贷款。
第八条 入伍学生退役复学后可免修教学计划规定的体育课、国防教育课和思想品德修养课等课程。
第九条 退役复学的学生毕业时,学校优先推荐在北京地区就业,不受留京指标限制。
第十条 入伍学生除享受我校优抚政策外,同时享受国家、北京市和海淀区规定的优抚待遇。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4年9月1日起实施,由学校党委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
有关文件规定,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不含港、澳、台及外国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学校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予复学。
我校2009年冬季征兵对象主要为2009年应届毕业生和当前在校读书的全日制统招生。2010年4月至6月,学校将开展2010届毕业生的预征工作。
男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20周岁,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24岁;女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19周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女学生征集年龄为17至22岁,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
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征集条件的,由海淀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电话:62515500(周老师),62515533(张老师)
电子邮箱:xueshengshiwu@ruc.edu.cn
请有应征意向的同学认真考虑,并征得家人同意后,可到学校党委人民武装部领取并填写《中国人民大学2009年学生参军入伍应征报名表》(此表也可在学生工作部、武装部网站下载),经所在学院党委进行初步政治审查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持报名表到学校党委人民武装部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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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姓名、工作单位、职业、政治面貌及与本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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