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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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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组织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0-11    

各学院:

按照学校学生工作安排,经与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中国银行人大支行——协商,拟于近日内启动2009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贷尽贷,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自筹经费研究生;贷款人数不超过在校学生的20%,研究生贷款申报人数应控制在学院在校研究生人数的3%以内。

二、学生需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迁移证明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2、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不包括村委会和居委会)出具的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或《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正本),证明须为当年开立。

3、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原件。

4、本人及父母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口本首页。

5、学生证复印件(老生)、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新生)。

6、借款学生本人撰写的国家助学贷款书面申请,内容需包括本人家庭贫困情况说明,并签字确认。

7、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限自筹经费研究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硕士研究生还需要提供本科阶段未贷款证明,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硕士阶段未贷款证明,证明由原在读学校学生处开具。

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学生“十一”国庆放假期间准备齐全,避免影响其贷款申请。

三、工作流程

1、各学院请于9月28、29日两天到学生处513办公室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2、各学院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初步组织、审核工作,主要内容是:组织本院申请学生在数字人大国家助学贷款系统申报个人信息,并及时审核通过(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附件二)。检查学生提供材料是否完整齐全,并检查指导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填写规则请参考附件三)。

3、各学院请于10月13日前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2009年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审核汇总表》及其它必备材料纸制版(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报学生处学生奖励与资助科513室(电子版可发邮件至:zizhuban@ruc.edu.cn)。

4、学生处进行最终审查,并于10月16日报经办银行审批。

5、10月底至11月初统一组织学生与经办银行签定助学贷款合同。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的宣传工作,确保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及时了解学校工作安排和相关政策。

2、各学院务必耐心、细致地做好此项工作。

联系人:韩老师、储老师

联系电话:62515222 邮箱:zizhuban@ruc.edu.cn

学 生 处

2009年9月23日

附件一:学生数字人大申请流程(按点击画圈的步骤进行)

1.学生登陆数字人大系统,点击右栏电子校务栏学生管理。

2.点击国家助学贷款管理, 待展开后点击助学贷款申请。

3. 点击新增按钮。

4. 填写自己和家庭基本信息, 填好后点击保存。

5.点击提交。

6.网上申请结束,等待老师审核通过。

附件二:教师网上审核流程(按点击画圈的步骤进行)

1.主管国家助学贷款教师登陆数字人大系统后,点击右栏电子校务栏学生管理。

2.点击国家助学贷款管理, 待展开后点击助学贷款审核。

3. 点击相应学生学号,审核其所填“助学贷款信息”是否正确,确定是否通过。

4、提交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

附件三:[点击浏览该文件: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填写样表).doc]

附件四:[点击浏览该文件:2009年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审核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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