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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1学年学生兼职公寓辅导员补充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0-09-17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拟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补充招聘2010—2011学年公寓兼职辅导员10名。

一、报名条件

1、在我校脱产学习的2010级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2、符合《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管理助理岗位实施细则》岗位申请要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

4、性格开朗,亲和力强,善于与人交流和沟通;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6、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具有较强的创造力和执行力;

7、熟悉校情校史,关心学校发展和公寓建设;

8、曾经担任过学生组织或社团主要职务的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9、曾经在公寓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努力工作、表现出色的同学优先考虑;

10、有较为充裕的时间(每月不少于40小时工作时间),原则上能够持续工作一学年。

二、基本工作职责

1、学习我校学生工作规范和公寓辅导员工作技能,掌握公寓和学生的基本情况;

2、深入宿舍,细致访谈,与学生建立良好关系,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3、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学生的意见与建议,帮助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

4、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寓活动,创建学生广泛参与的特色公寓文化;

5、指导公寓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6、承担校务、楼务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

7、承担宿舍安全、卫生、文明督察工作。

三、招聘流程

1、报名

(1)报名前请仔细阅读《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管理助理岗位实施细则》(全文见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ruc.edu.cn/)。

根据助管岗位申请要求,每位研究生只能申请一个助管岗位,担任公寓辅导员的同学不能兼任院系、班级辅导员和其他行政助理;在承担助管工作期间,不得承担助研或助教工作。

(2)应聘同学可从学生处网站(http://xsc.ruc.edu.cn)通知公告栏中下载《公寓辅导员应聘申请表》(详见附件);填写完整后,将纸质版申请表送交学工部学生事务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rucfdy@163.com(邮件主题和申请表文件名均采用“姓名-性别-学院”的格式)。

(3)应聘同学在提交纸质版申请表时,须一并提交从事学生工作的证明材料;另可提交荣誉证书、实习鉴定、编撰文章等反映自己综合素质的材料。

(4)报名时间截至9月26日17:00时。

2、考察

9月底,学生工作部将组织统一笔试或面试(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名单将在对应聘申请表和个人材料进行初审后确定)。

3、录取

10月上旬,公示拟录取名单,发布录取通知。

四、录用说明

1、公寓辅导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

2、公寓辅导员津贴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管理助理岗位实施细则》和各辅导员实际工作情况确定,按月发放;

3、学校为公寓辅导员提供公寓内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条件,对公寓辅导员日常工作给予支持;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0年9月15日

联 系 人:张作宾(电话:62515533)

袁世琨(电话:62512596)

联系地址:学生事务楼(北区食堂)5层502室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公寓辅导员应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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