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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度学生综合保险投保、理赔流程具体操作事项

发布日期:2010-09-15    

一、保险方案

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

附加意外医疗

疾病身故

重大疾病

保险金额

20万

2万

10万

20万

保费

320元/人/四年

备注:1、附加意外医疗50免赔,100%报销;2、重大疾病、疾病身故需健康体投保,重大疾病包含32种

二、投保流程:

1、 各班级负责人在班主任或辅导员处领取《致同学一封信》(被保险人投保确认书)及《学生综合保险》统计表;

2、 各班级负责人将‘被保险人投保确认书’发给有保险需求同学,由投保同学自己填写后将填写完整的‘被保险人投保确认书’、保费320元一并交给班级负责人;

3、 各班级负责人在《学生综合保险》统计表上统计投保同学信息并收取保费;(注意信息准确性、财物安全):

班长统计时间:2010年9月17日之前

投保时间:2010年9月17—18日两天(每天上午09:00—下午17:00)

投保地点:中国人民大学北区食堂509

保单生效日:2010年9月21日(中秋节之前)

保单发放时间:2010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填写见附表(1、2

(1) 除投保书号外其它几项均为必填项,若被保险人不满18周岁请在投保人处填写父母名字;

(2) 被保险人健康声明认真阅读后作出标记;

附表(一)

被保险人投保确认书

投保书号

被保险人姓名

张三

身份证号码

110102199210111145

院系名称及班级

XX学院XX专业XX班级

联系电话

15201001234

投保份数

1 [h1] (仅限一份) 四年保费

合计保费

(小写)¥ 320 元 (大写) 叁佰贰拾元整

被保险人

健康声明

及确认

(1)被保险人是否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癌症、白血病、肾病综合症、肾炎、血液病、任何先天性、遗传性疾病、精神病、癫痫、多动症及其他慢性疾病: 是□ 否□

(2)被保险人在上一年度是否曾住院或因疾病休养:是□ 否□

(3)本人对保险内容已了解,并同意投保。投保确认书中所陈述和告知的内容均完整,真实。如有隐瞒或日后发现与事实不符,即使保单签发,在符合《保险法》规定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仍可依法解除合同,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投保人(签字或盖章) 张三 被保险人(签字):

附表(二)

《学生综合保险》投保登记表

学院班级名称: 负责人姓名: 电话:

序号

姓名

出生年月日

联系电话

四年保费

个人确认签字

1

张三

1992年10月11

15201001234

320

张三

2

3

4

5

合计:

三、理赔流程:

1、理赔报案: 丁晓宁 15811073522 63903206 桑峥 13811307325 63905581

2、理赔资料:与就诊相关所有资料准备齐全(医疗费用收据、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处方、用药明细等);

出险人保险凭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银行账号复印件(工商卡、建行存折或卡)。

流程

1、 被保险人出险5日内向保险公司专员报案

2、 保险公司服务专员上门收取出险人理赔单证

3、 服务专员将理赔案件交至新华保险理赔科进行理赔,标准案件10—15个工作日内完成;

4、 将理赔款直接打入出险人银行账号。

就诊医院:二级以上非盈利性医院或者二级以上社保定点医院。(例:北医三院)


[h1]应只限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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