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备注:1、附加意外医疗50免赔,100%报销;2、重大疾病、疾病身故需健康体投保,重大疾病包含32种
|
1、 各班级负责人在班主任或辅导员处领取《致同学一封信》(被保险人投保确认书)及《学生综合保险》统计表;
2、 各班级负责人将‘被保险人投保确认书’发给有保险需求同学,由投保同学自己填写后将填写完整的‘被保险人投保确认书’、保费320元一并交给班级负责人;
3、 各班级负责人在《学生综合保险》统计表上统计投保同学信息并收取保费;(注意信息准确性、财物安全):
投保时间:2010年9月17—18日两天(每天上午09:00—下午17:00)
保单发放时间:2010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 除投保书号外其它几项均为必填项,若被保险人不满18周岁请在投保人处填写父母名字;
| | | | | |
| | | |
| |
| |
| (1)被保险人是否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癌症、白血病、肾病综合症、肾炎、血液病、任何先天性、遗传性疾病、精神病、癫痫、多动症及其他慢性疾病: 是□ 否□
(2)被保险人在上一年度是否曾住院或因疾病休养:是□ 否□
(3)本人对保险内容已了解,并同意投保。投保确认书中所陈述和告知的内容均完整,真实。如有隐瞒或日后发现与事实不符,即使保单签发,在符合《保险法》规定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仍可依法解除合同,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
1、理赔报案: 丁晓宁 15811073522 63903206 桑峥 13811307325 63905581
2、理赔资料:与就诊相关所有资料准备齐全(医疗费用收据、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处方、用药明细等);
出险人保险凭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银行账号复印件(工商卡、建行存折或卡)。
3、 服务专员将理赔案件交至新华保险理赔科进行理赔,标准案件10—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就诊医院:二级以上非盈利性医院或者二级以上社保定点医院。(例:北医三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