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研究水平,促进高质量研究成果的产生,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和北京高校德育研究会决定联合开展2009-2010年度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评选表彰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参评对象:申报者可为个人,也可为单位。合作研究成果以第一署名人申报,一人限报一项。
2.内容范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成果。
3.时间界定:2009年1月-2010年11月期间发表或出版的成果均可参评。
4.成果要求:公开出版的专著、在国际国内报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教育部、北京市或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研究过程整套材料。
5.相关说明:出版、发表和采用的时间以报刊登载或出版社第一次印刷的日期为准。课题以管理部门同意结题的时间为准。系列丛书不整体参评,但其中相对独立的分册可作为专著参评;课题研究的阶段成果可以参与论文类、不可作为课题类参评;已获得全国或北京市奖励的成果不参评;教材、通俗读物、论文集等不参评。
二、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设置论文、专著和课题三个类别的奖项,每类奖项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
三、评奖标准
1.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立场鲜明,理论观点正确;
2.紧密结合大学生成长成才规律以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实践活动,有切实的理论和现实指导意义;
3.观点有所创新,有独到见解,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4.主题突出,内容充实,思路清晰,论证透彻;
5.谋篇布局合理,结构严谨,文字流畅、简洁。
四、申报程序
1.组织单位:申报工作由我校党委统一组织,初审合格后统一上报至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申报个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自行申报。
2.报送材料:《申报表》3份、成果(论文和课题)3份(可复印:论文复印所刊载的报刊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课题复印申请书、开题报告、研究报告、相关论文、结题报告书或鉴定书、调查问卷等),专著1份。参评论文请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除专著外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3.有意申报者请于2010年12月30日(周四)17:00前将以上纸质申报材料报至党委学生工作部508办公室,电子版发至rucxuegongbu@163.com,标题注明“2009-2010首都思政科研成果评选”。
附件:2009-2010年度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申报表.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0年12月22日
(联系人: 金添 联系电话:62512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