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1年组织选拔博士生、博士后和高校辅导员到北京市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选拔专职辅导员挂职锻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工作须知
1、所挂职务一般为正处级部门或单位一把手助理,国有企事业单位挂任相应职务。
2、挂职时间为一年(从7月份开始到次年6月底)。挂职锻炼期间须全职工作,原工作待遇不变。
3、辅导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原则上要在岗工作3年以上。
注意:挂职单位、工作任务、选拔条件、选拔程序和管理考核等详细资讯请登陆http://pxjl.bjbys.com.cn/gzbm/查询。
二、报名方式和要求
1、请于6月6日前至http://pxjl.bjbys.com.cn/gzbm报名。填写完成后下载并打印系统生成的《2011年首都高校辅导员挂职锻炼推荐表》,到所在学院或部门签字盖章。
2、请于6月7日15:00时前将推荐表和本人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主要事迹材料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楼502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1年6月3日
(联系人:任宪伟 62512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