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推进我校学生住宿辅导和公寓文化建设工作,保证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我校拟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主要从2011级研究生中选拔2011—2012学年公寓兼职辅导员。
一、报名条件
1、报名资格:已取得我校2011级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的同学(在校脱产学习的2010级三年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也可报名);
2、符合《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管理助理岗位实施细则》岗位申请要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
4、性格开朗,亲和力强,具有较强的交流和沟通能力;
5、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具有较强的创造力和执行力;
6、具备良好的公文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7、熟悉人民大学校情校史,关心学校发展和公寓建设;
8、在公寓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中有工作经历的同学优先录取;
9、各班级、党团支部、相关学生组织的学生骨干优先录取;
10、至少能够持续工作一学年,且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40小时。
二、工作职责
1、学习学生工作规范和公寓辅导员工作技能,掌握公寓和学生的基本情况;
2、深入宿舍,了解公寓内学生动态,与学生建立信任关系,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3、及时集纳和反映学生的意见与建议,积极帮助学生解决相关住宿生活问题;
4、组织开展形式灵活多样、贴近学生生活的公寓活动,创建利于发挥学生主体性的特色公寓和社区文化;
5、负责公寓内校务、楼务信息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参与学校组织的宿舍督察等工作;
6、探索公寓管理与服务工作理论和实践,积极为公寓住宿辅导与文化建设建言献策。
三、招聘流程
1、报名
(1)报名前请仔细阅读《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管理助理岗位实施细则》(全文见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ruc.edu.cn/)。
★ 在同一时段内,每位同学只能申请一个助管岗位,如担任公寓辅导员则不可同时兼任其他类辅导员和各类行政助理,也不得同时担任助研或助教工作。
(2)请至人大主页或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xsc.ruc.edu.cn)下载《2011-2012学年公寓兼职辅导员应聘申请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后,将纸质版申请表送交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rucfdy@163.com(邮件主题和申请表文件名均采用“姓名—性别—学院—类别(硕士或博士)”的格式)。
(3)应聘同学在提交纸质版申请表时,必须一并提交在校期间从事学生工作的详细材料,另可提交荣誉证书、实习鉴定、编撰文章等反映自己综合素质的其他材料。
(4)报名时间截至6月10日。
2、初审
对应聘人申请资格、在校期间整体表现、报名表回答问题内容和各项个人材料进行综合审核并确定面试名单。
3、面试
初步定于6月11至12日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进行面试。
4、公示
在全校范围内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
5、培训和试用
试用期自录取之日始至本学期结束止,期间将安排相关培训事宜。
四、录用说明
1、学校为公寓辅导员提供办公场所和相应的办公条件;
2、公寓辅导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由学生工作部负责;
3、公寓辅导员岗位津贴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管理助理岗位实施细则》和辅导员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和发放;
4、新录取公寓辅导员经试用期考察合格后,于9月初正式上岗。
五、咨询方式
1、联系人:袁世琨 62515533
2、联系地点:学生事务楼(北区食堂502室)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2011-2012学年公寓辅导员应聘申请表.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