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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12—2013学年学生兼职公寓辅导员招聘(第二批)公告

发布日期:2012-09-17    

为继续推进我校住宿辅导工作,保证公寓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现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从校本部2012级研究生中招聘2012—2013学年学生兼职公寓辅导员。

一、报名条件

1、报名面向在校脱产学习的2012级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2、符合《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管理助理岗位实施细则》中的申请要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

4、性格开朗,亲和力强,具有较强的交流和沟通能力。

5、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具有较强的创造力和执行力。

6、具备良好的公文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7、熟悉人民大学校情校史,关心学校发展和公寓管理服务工作。

8、须有两年及以上学生工作经历,有我校公寓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相关学生组织、社团、班级和党团支部的学生骨干优先考虑。

9、在文稿撰写、摄影摄像、美术设计、视频制作、网页设计等方面有专长的同学优先录取。

10、至少能够持续工作一学年,且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40小时。

二、岗位设置和职责

(一)基本工作职责

1、熟练掌握公寓和住宿学生的基本情况。

2、深入宿舍,及时了解学生动态,与学生建立信任关系;定时收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其解决相关住宿生活问题。

3、开展公寓内校务、楼务等信息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

4、参与学校组织的宿舍督察和评比工作。

5、负责辅导员工作室、成长辅导室、活动室和学习室的日常管理,举办学生成长发展活动。

6、协助处理公寓内突发事件,做好公寓安全稳定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具体工作职责(详见附件1)

1、专项工作组(综合组、文宣组、督察组、规划组)组员(10-15人)。

2、驻楼公寓辅导员(按社区和各专项工作定岗定责,约50人)

三、招聘流程

1、报名(9月17日-26日)

(1)报名同学须仔细阅读《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管理助理岗位实施细则》(见学生处网站“规章制度”专http://xsc.ruc.edu.cn/node/1428)。

在同一时段内,每位同学只能申请一个助管岗位,如担任公寓辅导员则不可同时兼任其他类辅导员和行政助管,也不得同时担任助研或助教工作。

(2)报名同学可至学生处网站(http://xsc.ruc.edu.cn)通知公告栏下载《2012-2013学年学生兼职公寓辅导员应聘申请表》(见附件2)。表格填写完整并经本人签字后,提交导师和所在学院主管领导审核,最后交至学生工作部,同时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ruczhusufudao@163.com(邮件主题和申请表文件名均采用“姓名—性别—学院—类别(硕/博)”的格式)。

(3)应聘同学在提交纸质版申请表时,须一并提交在校期间从事学生工作的详细材料,另可提交荣誉证书、实习鉴定、编撰文章等反映自己综合素质的其他材料。

2、初审(9月25日-26日)

对应聘人申请资格、报名表填写情况和个人学生工作材料等信息进行审核并确定综合考察名单。

3、综合考察(9月27日-28日)

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进行笔试、面试等综合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我校校史校情、学生公寓基本情况、校园生活常识、公寓辅导员概况和工作场景模拟等。

4、公布录取名单(9月29日-30日)

四、录用说明

1、学校为公寓辅导员提供办公场所和相应的办公条件。

2、公寓辅导员的日常管理由学生工作部住宿辅导中心负责。

3、公寓辅导员应保证充足的工作时间(至少应持续工作一学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应按要求参加各类培训和会议。

4、辅导员岗位津贴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管理助理岗位实施细则》确定标准,根据具体工作岗位和绩效考核情况核算后按月发放。

五、咨询方式

1、联系人:袁世琨 62515533

2、联系地点:学生事务楼(北区食堂)502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2年9月17日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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