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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13—2014学年学生兼职公寓辅导员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3-05-06    

为继续推进我校住宿辅导工作,保证公寓辅导员队伍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现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2013—2014学年学生兼职公寓辅导员。

一、报名条件

1.报名面向在校本部脱产学习的2013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012级硕士(基本学制须为三年)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也可以报名。

2.符合《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管理助理岗位实施细则》中的申请要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

4.性格开朗,亲和力强,具有较强的交流和沟通能力。

5.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具有较强的创造力和执行力。

6.具备良好的公文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7.熟悉人民大学校情校史,关心学校发展和公寓管理服务工作。

8.须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学生工作经历,有公寓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各学生组织、社团、班级和党团支部的学生骨干优先考虑。

9.在文稿撰写、摄影摄像、美术设计、视频制作、网页设计等方面有专长的同学优先录取。

10.至少能够持续工作一学年,且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40小时。

二、岗位设置和职责

(一)基本工作职责

1.熟练掌握公寓和住宿学生的基本情况。

2.深入宿舍,及时了解学生动态,与学生建立信任关系;定时收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其解决相关住宿生活问题。

3.参与宿舍督察等住宿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4.开展公寓内校务、楼务等信息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

5.负责公寓内辅导员工作室、成长辅导室、活动室和学习室的日常管理。

6.协助处理公寓内突发事件,做好公寓安全稳定工作。

(二)招聘岗位

1.专项工作组组员(20人)

2.驻楼辅导员(40人)

各岗位具体工作职责请见附件1。

三、招聘流程

1.报名(5月6日-17日)

(1)报名同学须仔细阅读《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管理助理岗位实施细则》(见学生处网站“规章制度”专栏)。

在同一时段内,每位同学只能申请一个助管岗位,如担任公寓辅导员则不可同时兼任其他类辅导员和行政助管,也不得同时担任助研或助教工作。

(2)报名同学可至学生处网站(http://xsc.ruc.edu.cn)通知公告栏下载应聘申请表(见附件2)。表格填写完整并经本人签字后,提交所在学院出具推荐意见,最后交至学生工作部住宿辅导中心(学生事务楼619室),同时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ruczhusufudao@163.com(邮件主题和申请表文件名均采用“姓名—性别—学院—类别(硕/博)”的格式)。

(3)应聘同学在提交纸质版申请表时,须一并提交在校期间从事学生工作的详细材料,另可提交荣誉证书、实习鉴定等反映自己综合素质的其他材料。

2.初审(5月18日-20日)

对应聘人申请资格、报名表填写情况和学生工作材料等进行审核并确定综合考察名单。

3.综合考察(5月21日-24日)

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进行笔试、面试等综合考察(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我校校史校情、学生公寓基本情况、校园生活常识、高校辅导员概况和工作场景模拟等。

4.公布结果(5月底)

四、录用说明

1.被录用者与学生工作部签订聘用协议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两个月。

2.学校为公寓辅导员提供办公场所和相应的办公条件。

3.公寓辅导员的日常管理由学生工作部住宿辅导中心负责。

4.公寓辅导员应保证充足的工作时间,并按要求参加各类培训和会议。

5.辅导员津贴按照学校规定,并根据具体工作岗位和绩效考核情况核算后发放。硕士研究生一般不低于500元/月,博士研究生一般不低于800元/月。

五、咨询方式

1.联系人:袁世琨 62515533

2.联系地点:学生事务楼(北区食堂)619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3年5月6日

附件:

1.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兼职公寓辅导员岗位设置和职责

2.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兼职公寓辅导员应聘申请表

友情链接: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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