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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学年度高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1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关于将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单独考试招生退役士兵学生纳入学费资助对象的通知》(教助中心[2013]100号)和《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度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学生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100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8-2019学年度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是针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我校的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且必须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享受过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的学生和以前学历阶段享受过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的学生,均不能再次享受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

二、资助标准:

资助金额需按照年度申请。本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标准低于12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资助期限为一个学制期。

三、申请办法: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行向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并如实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学生本人签字”一项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不可打印或由他人代签;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由学生本人提供民政部门开具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身份证明;

3.退伍证复印件。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10月13日前将相关材料交到学生处(北区食堂615室)。所交材料中,申请表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自主就业证明和退伍证复印件提交纸质版。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以“退役士兵资助+姓名”命名发送至zizhuban@ruc.edu.cn。

附件: 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

学生处

2018年9月10日

(联系人:孔蕾 联系电话:62515668)

友情链接: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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