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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学年文明宿舍、优秀宿舍长评审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12    

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

为加强住宿辅导工作,表彰在安全卫生管理和文明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宿舍和个人,现就我校2017-2018学年文明宿舍、优秀宿舍长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介绍

(一)十佳宿舍(10个):每个宿舍奖励1200元,授予宿舍长“十佳宿舍长”称号。

(二)文明宿舍(不超过90个):每个宿舍奖励600元,授予宿舍长“优秀宿舍长”称号。

二、奖励对象

校本部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及博士生的宿舍及宿舍长(不含2018级学生宿舍和宿舍长)。

三、参评条件

参照《文明宿舍、优秀宿舍长评审细则》(附件1)。

四、评审程序

(一)宿舍自主申报(截至10月17日)

申报宿舍须填写申报表(附件2),并撰写翔实的申报材料(不少于1500字)提交宿舍长所在学院进行初审。申报材料内容应包括:

1.宿舍成员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情况;

2.开展文明宿舍创建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3.文明宿舍建设成果和宿舍成员优秀事迹;

4.宿舍长工作业绩和心得。

申报材料应附宿舍文明公约及值日制度、宿舍参与公寓文化活动证明、宿舍成员所获荣誉证明等材料。

★申报须知:

1.附件3中所列宿舍为具有优先参评资格的宿舍,包括:

(1)在2017-2018学年学校组织的宿舍安全卫生文明督查中,多次(两次及以上)成绩为优秀且没有不合格记录的宿舍;

(2)武警选培办评选推荐的国防生宿舍;

(3)在2018年宿舍美化大赛中,入围决赛的宿舍;

(4)在2017级新生宿舍形象设计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宿舍;

(5)已经获得“拾光之家”优秀宿舍称号的宿舍。

2.申报宿舍必须填写申报表并按要求撰写申报材料,否则无法参加评审;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抄袭行为,将取消参评资格并按学校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3.申报宿舍应在申报表上写明是否参评十佳宿舍。

(二)学院初审推荐(截至10月24日)

学院对申报宿舍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参评文明宿舍的名单;并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选拔程序,综合考察参评宿舍的各项条件,确定推荐参评十佳宿舍的名单(最多可推荐3个宿舍)。

学院须对拟推荐宿舍进行公示;并于10月24日前将各类申报材料统一交至学生处住宿辅导中心,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zhusufudao@ruc.edu.cn。

(三)学校评审(10月底)

1.学生处审核申报宿舍的各项材料,确定拟授予“文明宿舍”和“优秀宿舍长”称号的宿舍和个人名单,确定获得十佳宿舍展评资格的宿舍名单。

2.评审结束后,学生处对以上名单进行公示,对出现的异议和发现的问题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及时公布。

3.公示期满后,学生处将评审结果报学生工作委员会或分管学校领导审定。

(四)十佳宿舍展评(10月底至11月中旬)

学生处组织十佳宿舍展示评比活动(评分细则见附件4),并于11月初举办展评会。共评选“十佳宿舍”10个,其余参评宿舍授予“十佳宿舍提名奖”荣誉。

参评宿舍将参与网络展示,并于展评会上进行风采展示(须提前准备3分钟视频或PPT材料)。

(五)公布结果、表彰奖励(11月)

学校统一发文公布评审结果,发放奖金和荣誉证书。

附件1:《文明宿舍、优秀宿舍长评审细则》

附件2: 2017—2018学年文明宿舍申报表

附件3:2017-2018学年具有文明宿舍优先参评资格的宿舍名单

附件4:2018年十佳宿舍展评工作评分细则(草案)

学 生 处

二零一八年十月八日

(联系人:黄彦菲,联系电话:6251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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