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根据学校批复意见,2017届学工系统骨干计划成员正式定岗,名单附后(见附件1)。为进一步加强骨干计划成员的考核与管理,请各单位根据以下内容进行管理:
1、根据定岗名单通知骨干计划成员实习,并于每月18日前填写实习期间工作考核确认表向ruc_zhuguan@126.com反馈该同学每月实习考勤情况(见附件2),以便按时发放每月800元的勤工助学津贴。
2、骨干计划成员于2017年8月正式入职后,在校工作两年期间,工资由学生处代为发放。为保证及时发放,请每月20日前将人事处制作的考勤表盖章后,交至学生处612办公室高老师。
3、骨干计划成员在校工作两年期间,工作考勤、年度考核,以及出国政审等日常管理事务均由用人单位负责。其中“骨干计划”成员年度工作考核与正式在编职工一同进行,使用“骨干计划”成员专用考核表(见附件3),考核标准与正式员工一致,骨干计划成员同等享有评优权利。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与学生处共同研究决定。绩效考核不合格者,参照学校关于党政教辅人员年度考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两年工作结束后,考核表由学生处统一放入“骨干计划”成员个人档案。
4、“骨干计划”成员在校工作两年期间,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组织关系均应转入用人单位,在用人单位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接受组织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发展档案也应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党支部负责考察、联系和发展。
附件1:2017届骨干计划成员定岗名单
附件2:实习期间工作考勤反馈表(____月)
附件3:“骨干计划”成员年度考核表
联系人:金添 联系电话:62512772
学工系统学生骨干培养计划秘书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代章)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