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标签

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17    

各学院:

接科研处通知,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项目分为:(1)思想政治工作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10万元,研究周期为3年;(2)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2万元,研究周期为1年。

课题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2)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

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班主任等)自拟题目申报。课题应立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问题设计研究题目,切忌空泛。

二、申报条件

1. 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每所高校最多申报每类课题的2个项目;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可单独申报1项。

2. 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 申请者和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思政司函〔2014〕2号)的相关规定。

4.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4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 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6. 连续2年(指2015、2016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者,本次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本专项以高校为单位进行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需要通过学校提交电子申请评审书,并统一寄送纸质申报材料。请有意申报的学院老师下载附件1的项目申请评审书,认真阅读说明后填写,填写完成后务必点击“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按钮,确保填写格式通过审核。申报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的高校专职辅导员在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

项目经费执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间接费”含人员费,不超过申报总额的30%,不计税费和管理费。

请2017年2月27日(周一)17:00时之前将电子申请评审书发至rucxuegongbu@163.com,并将一份纸质版申请评审书(A4纸打印,左侧装订)于2月28日(周二)送至学生处思想教育科(北区食堂629办公室),以便学校审核并统一申报。逾期不再受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2017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专项申报”),纸质版申请评审书与电子版申请评审书内容务必一致,申请人需在项目申请评审书最后一页A表的“项目承诺书”一栏签字,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个人信息。

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附件1:专项任务项目电子申请评审书(2017版)

附件2: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课题指南

附件3:电子申请评审书下载安装说明

联系人:李南 联系电话:82503025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2月17日

友情链接: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网

Copyright © 2018-2022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人民武装部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  知行F楼6层

邮编:100872      联系电话:010-62513855     电子邮箱:xsc@ruc.edu.cn

  •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