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修订)》、《中国人民大学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学生处、财务处自2018年9月起全面支持各学院和部处设立或管理的奖助学项目纳入学校奖助项目体系,规范发放奖助学金。
目前,学生处、财务处正在推进学生奖助信息管理系统与财务系统的全面对接。在此过渡期内,各学院和机关部处奖助项目备案申请审核及奖助学金发放程序如下:
1、申请单位在微人大服务中填写“学生奖助项目备案申请审核表”,由本单位负责人进行签批;
2、学生处负责人审核并进行签批;签批通过后,学生处资助中心在学生奖助系统设立奖助项目,并通知申请单位;
3、申请单位在奖助系统中导入获得奖助的学生信息;
4、学生处工作人员确认受奖助学生信息导入成功后签署受理意见;
5、申请单位与财务处学生科联系,开通奖助学金填单权限(仅首次办理有此程序,联系人:邢嵘,电话:62515236);
6、申请单位在财务系统填单,按财务流程准备报销材料,到财务处学生科办理发放手续。报销材料中需附上微人大服务中生成打印的《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助项目备案审核表》(一式二份,须申请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无须学生处、财务处盖章)。